北京市检察机关建成三级案件管理体系
正义网北京6月8日电(记者 高鑫)北京市检察院及第一分院、第二分院和即将成立的第三分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均已获准成立。目前,北京市检察机关已建立起上下三级案件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全市案件的动态流程监控。今后,进入北京市检察机关的案件,须由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收案,并由电脑自动生成唯一条形码作为案件标识。
在北京市检察院今天上午召开的案件管理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该院副检察长李新生告诉记者,自2010年起,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机制改革工作,陆续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在北京市检察院的统一引领下,实现自上而下统一开展案件管理工作。
据李新生介绍,案件管理办公室将各业务部门原有的管理职能同案件办理职能相剥离,对案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除统一收案外,案件管理办公室还对业务部门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进行全程跟踪、同步监控以及质量评查,通过制发办案期限预警通知书、办案超期通知书等方式,预防和纠正违法办案情形的发生。
“统一收案,统一录入案件信息,统一内部流转,从而统一控制案件入口,保证案件准确、及时进入诉讼环节。案件所有环节、承办进度,在管理系统中是一目了然。这种公开透明的工作方式,杜绝了不规范案件的产生。”李新生认为,北京市案件管理系统的启用,将加强对检察机关内部的程序监督和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执行程序的事前监督,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检察机关业务情况。
据了解,自北京市各级检察院陆续开展案件管理工作以来,截至今年4月25日,共受理各类案件37617件、卷宗103016册。其中,案件管理办公室严把收案关口,对602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案件不予接受。
李新生告诉记者,如今的案件管理模式,不仅促进了检务公开,还规范了检察业务统计工作,为检察业务分析及检委会决策提供及时、高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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