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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棠遗爱:一棵树承载的德治与法治

时间:2026-07-03 07:51:23  作者:孟红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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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甘棠—召公传》,孟红梅著

陕西岐山召公祠内的召公像。

河南宜阳召伯听政处遗址内的召伯亭。

陕西岐山召公祠内的召伯甘棠图碑。

陕西岐山召公祠内的甘棠树。

陕西,岐山,凤鸣镇。

凤鸣镇有个刘家塬村,旧时名为召亭村,村里建有召公祠。史料记载,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陕西地方官员向光绪上书,奏请将召公奭列入祀典,春秋致祭,同时附祀召公裔孙召伯虎。光绪准奏,同意在岐山为召公建专祠。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四月初十日,“规模宏敞,足壮观瞻,工料坚实,可资经久”的召公祠大工告竣,祠门悬“敕建召公祠”匾额。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复御赐“甘棠遗爱”匾额。

但不久后,召公祠便在战乱及社会变革中损毁殆尽,祠中仅有一棵古甘棠树艰难存活。宣统二年(1910年)七月二十二日晚狂风大作,甘棠古树被吹倒,岐山知县及时组织民众扶正加固,树木才得以延续生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一场特大暴风再临,待村民发现时,古树已断为两截。本以为古树难逃噩运,没想到次年春天,奇迹再次出现——在断掉的古树根处,又原地生出一棵幼小的甘棠树苗。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倒伏的古树树干因木质密实珍贵,常有人前来锯伐,制作案板、印章等。村民见古树遭此劫难于心不忍,更怕新生幼株受损,便为这一老一小两株甘棠树筑起护栏、立起石碑,并护佑至今。

甘棠遗爱

甘棠是一种树,也是一首诗。

甘棠,又称杜梨,是北方常见的蔷薇科落叶乔木,木质坚硬细密,自古便与德政文化紧密相关。《诗经·召南》中的《甘棠》篇如是写道: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

孔子对这首《甘棠》诗情有独钟,在其施教生涯中评述甚多。上博简(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论及《诗经》作品约六十篇,其中直接涉及《甘棠》的有四简,简文从不同角度阐释了诗的内核:百姓因感念召公的仁德,进而爱惜他曾停歇过的甘棠树,不忍砍伐,以此回报与纪念召公的恩德。孔子的论述,可看作是“甘棠遗爱”故事的发轫。诗中的“召伯”正是周初与姜太公、周公旦同列三公,任职“太保”的召公奭。

召公奭不仅是西周开国元勋,更是中国早期历史上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他在周文王翦商、周武王伐纣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周朝建立后受封于燕(今北京一带),本人留朝辅政,主持规划营建洛邑(今河南洛阳),先后辅佐周成王、周康王,为“成康盛世”奠定了基础。其敬德保民、以史为鉴、天命靡常等思想理念,是中国古代民本与德治思想的重要源头。

司马迁在《史记》中详细记述了“甘棠遗爱”的故事,介绍《甘棠》一诗的写作背景:“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怀棠树,不敢伐,歌咏之,作《甘棠》之诗。”这个故事的意义,不仅在于位高权重的召公能够轻车简从巡行乡邑,因陋就简于甘棠树下理政审案,更在于他断案理事追求“各得其所,无失职者”,让侯伯与庶人都能得到公平公正对待。这也是民众爱戴召公的根本原因。

西汉著名经学家、“韩诗学”的开创者韩婴,在《韩诗外传》卷一中记述了召公“棠下决事”的前因:“昔者周道之盛,邵伯(召公)在朝,有司请营邵以居。邵伯曰:‘嗟!以吾一身而劳百姓,此非吾先君文王之志也’,于是出而就蒸庶于阡陌陇亩之间而听断焉。”召公“暴处远野,庐于树下”的做法,换来了“百姓大说,耕桑者倍力以劝。于是岁大稔,民给家足”的治世成效。

随着“甘棠遗爱”故事的成熟与典故的定型,甘棠树逐渐成为德政的象征、文化的符号、精神的图腾。古代许多地方的官署、学宫、书院内,都会种植甘棠树,作为对任职官员无声的告诫和激励。时至今日,在北京国子监门口,依然可以看到高大繁茂的甘棠树。作为古代王朝培养后备官员的最高学府,国子监将甘棠树种在学子朝夕往来的场所,是把书本上的“甘棠遗爱”实体化、场景化,并以此告诫每一位读书人:他日为官一方,便要如召公一般留下仁政恩泽,让百姓常怀感念。

决狱听讼

“愿听民讼继甘棠”,这是北宋诗人王禹偁为友送行的赠言,又何尝不是他自己的为政心声。“词学敏赡,遇事敢言”的王禹偁,虽仕途多舛,几番贬谪,但无论身处何地,都坚持亲民爱民,常深入山野访察民俗,倾听百姓诉求,践行召公棠下决狱听讼的作风。

关于“狱”与“讼”,早在两周时期就已有初步分野。《周礼·秋官·司寇》记载“争财曰讼”“争罪曰狱”,郑玄注“讼,谓以财货相告者;狱,谓相告以罪名者”。简言之,“讼”对应民事诉讼,“狱”对应刑事诉讼;刑事案件的审理称作“决狱”,民事案件的审理称作“听讼”。

在诉讼程序上,亦有初步设计。无论是“听讼”还是“决狱”,司法者都需做到“两造具备”“师听五辞”,即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核查证据,依据事实与情理作出判断。重大疑难案件还要做到“三刺”,即判决前依次经过“讯群臣,讯群吏,讯万民”三道程序,听取多方意见,保证司法公正。

同样收录于《诗经·召南》的《行露》,是一首蕴含早期法治色彩的诗作。全诗共十五句,刻画了一位出身低微的女子,面对已有家室男子的威逼利诱,甚至被对方以诉讼手段强娶时,所展现出的惊人勇气与坚决反抗。诗文情感激烈、控诉有力,正如清代牛运震《诗志》所评:“雀鼠骂得痛快而风流。”尤其是“虽速我狱,室家不足!”与“虽速我讼,亦不女从!”两句,铿锵有力,彰显了该女子不容侵犯的人格尊严与自由意志。这首诗不仅是反抗强权逼婚的抗议之作,更是一曲弱者捍卫自身权利的慷慨悲歌。而诗中女子作为被告之所以能够当庭申辩,并最终胜诉,也是因为召公。汉代解读《诗经》的权威文献《毛诗序》提出:“《行露》,召伯听讼也。”按照这一说法,诗中女子因抗拒逼婚遭人诬告一案,正是由召公公正审理,最终为其洗冤。

东汉经学家郑玄进一步阐释:“召公为西伯诸侯之讼者决之”,将诗中的狱讼之事置于商周之际的历史背景下,认为召公时任西伯诸侯之长,负责审理诸侯封地内的讼案,《行露》所载正是其断案的实例。虽然无论是《毛诗序》的解读还是郑玄的注解,都属经学阐释,而非历史定论,但这并不影响此诗承载的法治价值。

召公巡行乡邑、深入民间,在甘棠树下决狱听讼,本身也是一种法律传播的方式。西周早期,为让民众知晓法律条文、明晰行为边界,减少因不知法而触犯刑律的情况,官方已有“法当明示”的明文规定:立法者定期将法律条文悬挂在王宫外的“象魏”(阙门)之上公示,让民众知法、守法。而“召公巡行乡邑,在甘棠树下搭草棚就地问案,判决公允,各得其所”,更是用直观而生动的方式,让民众知晓何谓司法的公平公正。

精义大法

召公于甘棠树下决狱听讼的“田野司法”模式也体现了中国古代“礼治”与“法治”的早期融合。尽管彼时的“法治”尚未形成现代意义上的体系,但召公“敬德保民”的司法理念和法律实践,已蕴含着丰富的法治思想。

近代国学大师王国维在其经典史论《殷周制度论》中对《尚书·召诰》给予极高评价,称“此篇乃召公之言,而史佚书之以诰天下。文、武、周公所以治天下之精义大法,胥在于此”。所谓“精义大法”,正是召公敬德保民的核心思想。在这篇诰词中,召公反复告诫周成王,商纣王因不敬德而失去天命,夏桀也因不敬德而王朝覆灭,君王唯有敬德、恤民,才能永葆天命。

同样收录于《尚书》的《旅獒》篇,记载了武王克商后,四方诸侯前来朝贡之事。西方旅国进献了一只猛犬,武王很是喜欢。召公担忧武王因胜利而耽于享乐,便作《旅獒》以进谏,阐述了德治的理念与准则,告诫武王“明王慎德,四夷咸宾”“玩人丧德,玩物丧志”。虽然召公的此番言论并非先秦德治思想的源头,却语言简明凝练、义理深刻,是中国传统“德治”思想的重要渊源。

那么,召公心中的“德”是什么?他在《召诰》中反复劝诫周成王要“敬德”“明德”,强调统治者的德行并非单纯的仁民爱物,更要自身先修德立身,再以自身之德为天下立范、为万民表率。这也正是《召诰》“敬德”思想的核心要义:德治的起点,是统治者的以身作则,要“保民”必先敬德。而保民,就要“顾畏于民言”,以民心作为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在施政过程中,也要从百姓的生产生活实际出发,体察民间艰难困苦。

召公的德治思想落实于刑罚施行上,便体现为“反对滥刑,德教为本”的治理理念。召公曾对周成王说,“其惟王勿以小民淫用非彝,亦敢殄戮用乂民。”意在劝诫周成王要正确对待百姓的过失,即使百姓做了违法的事,也不能仅采用杀戮的手段简单处理,要注重引导、教育。与此同时,召公大力主张“慎刑”“轻罚”,推行“息民”政策。在召公的辅佐下,周成王、周康王开创了“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的“成康之治”。

召公一生历仕文、武、成、康四代周王,在漫长的政治生涯中,他格外重视君王与各级官吏的表率作用,认为只有君臣上下清廉勤政、“上下勤恤”,为百姓树立良好的政治榜样,才能实现“祈天永命”的长治久安。

召公以德辅政、勤政清廉、慎刑惠民的思想也深刻影响了周王朝的治理体系,由此被后世尊为“廉政始祖”。而他曾听政决讼的甘棠树与召亭,也成为后世景仰的善政象征与历代清官的精神图腾。如今,河南三门峡、洛阳宜阳以及陕西岐山等地,均建有召公主题的廉政教育基地,传承着这份跨越千年的治理智慧。

千载清芬

白居易离任杭州刺史时作《三年为刺史二首》,感叹“惭非甘棠咏,岂有思人不”;别州民时,叹息“甘棠无一树,那得泪潸然”;送别陕府王大夫时又嘱托“他时万一为交代,留取甘棠三两枝”,以甘棠比喻美德与政绩。不只白居易,在古代士大夫的诗作之中,甘棠二字也常被提及,成为一种象征为政追求的精神坐标。

宋代写甘棠诗最多的当数范仲淹。他在赠别同僚的诗作中,或赞扬,或规劝,或共勉,处处流露着对召公甘棠美政的向往。如果说“愿此周召风,达我尧舜知”是他的政治愿望,那么“斯亭比棠树,千载颂清芬”便是他的人生理想。

清雍正二年(1724年),时任河南府尹的张汉,与宜阳县令郭朝鼎一起寻访“召伯听政处”遗址,并立碑书丹,撰写《召伯甘棠记》,告诫属下官员:“吾与若同官于斯土也,顾不可思其树、效其人以德其民而不忍伤乎?”

河南三门峡,唐代称陕州,自古便有崇祠召公的风尚,因召公曾在此教民于甘棠树下,陕州城又称甘棠旧治,因此甘棠也多见于吟咏陕州的诗篇之中。《全唐文》收录有唐人崔教所撰《邵伯祠碑记》,记载了唐德宗贞元九年(793年),姚南仲任陕虢观察使(陕州虢州两地的监察官)期间曾重修召公祠、栽种甘棠树,以此告诫地方官员以召公为楷模,清正廉洁、勤政爱民。当时“诗鬼”李贺的父亲李晋肃为陕县令,他“虔奉新政,恭惟昔贤”,请崔教将此事记录下来,并刻石立在邵伯祠中。

千余年岁月流转,邵伯祠慢慢颓败。到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祠内仅剩正殿、偏殿及部分碑碣石刻等物,与一棵高十余米、胸径达五十厘米的甘棠古树。然而1926年冬,驻守豫西陕州军阀某部,为烤火取暖,砍树拆椽,致使邵伯祠樯倾楫摧,上无障盖,连同那棵甘棠古树,一同湮灭在历史尘烟里。

1999年,河南灵宝人吴启民在邵伯祠遗址上重建了以召公甘棠为主题的园林——甘棠苑。院内建召公殿、立召公像,植上百棵甘棠树,并请人刻石书丹,重立邵伯祠碑“以慰馀俗”。同时,吴启民还广搜文献资料、遍访专家学者,深入开展召公相关研究,让古老的甘棠文化重新焕发生机。

据统计,历代以甘棠为主题的文学作品有千余篇,全国以“甘棠”“召公”为名的村镇、街巷、祠庙等有上百个。与召公和甘棠文化息息相关的地名,除陕西岐山、河南宜阳、三门峡之外,还分布于湖南、湖北等地,它们或是召公采邑、封地遗址,或是召公巡行乡邑、棠下听政的遗迹,均与召公直接相关;还有一部分则属于间接的文化传承,是为纪念“召公式”的清官良吏而得名。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就是因一位“召公式”的人物而得名——东晋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谢安。史载,谢安出镇广陵(今扬州)期间,兴修水利、便利航运,为当地百姓做了诸多利民实政。当地人感念其恩德,将谢安比作德行高尚的召公,把他主持修筑的堤坝命名为邵伯埭、棠埭,湖泊命名为邵伯湖、棠湖,并修建甘棠庙、栽种甘棠树、树立甘棠坊以作纪念。

各地众多“甘棠”“召公”相关的地名,还有许多起源与扬州邵伯镇的得名类似:百姓因感念某位爱民官员的功绩,借用“甘棠遗爱”的典故纪念其人,将德政的印记留在土地之上。人们将“甘棠”作为仁政、恩泽、怀念的美好文化符号,寄托对良政善治的期盼与向往。而这,也恰恰印证了“召伯甘棠”跨越千年的生命力与影响力。

(作者系中国作协会员、检察干警,主要作品有《天下甘棠—召公传》《大唐鬼才—李贺传》等)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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