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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开展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专题调研

时间:2026-06-29 08:48:25  作者:王丽坤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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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丽坤) 6月9日至12日,青海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燕永翔带队赴该省多地开展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专题调研,围绕生态环境检察履职成效、特色经验、短板弱项进行全方位督导。青海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晓军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前往青海省检察院、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及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祁连县等地检察院,通过实地踏勘、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基层生态检察工作实情。在青海省检察院,调研组听取了该省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整体情况汇报,全面掌握制度机制建设、案件办理、专项治理等工作成效及堵点难点;在三江源地区检察院,重点就环资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重点生态功能区司法保护现状及发展诉求展开座谈;在海北州,调研组实地查看普氏原羚栖息地“生命保护通道”、祁连山南麓矿山生态修复点、祁连小叶杨原生保护片区、黑河河道固废治理现场等关键点位,现场核查生态修复治理实效,并与州、县两级检察机关一线办案干警面对面交流。 

调研组指出,青海作为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地,是全国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核心区域之一,生态地位特殊、责任重大,做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意义重大。近年来,青海省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打造生态文明高地重大部署,统筹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在生态保护方面取得扎实成效,特别是在三江源、祁连山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探索跨区划集中管辖、跨区域协同履职、跨部门联动协作等创新机制,打造了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态检察品牌。同时,调研组也指出当前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存在基层办案力量不足、专业技术支撑薄弱、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落地成效不足等短板,并就争取人大制度支持、完善生态法治保障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

青海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青海省检察机关将以本次专题调研为重要契机,认真落实调研组指导意见,持续深耕生态环境领域“四大检察”一体履职,推动跨流域、跨区域、跨部门生态司法保护协同联动机制落地落实,精准补齐基层办案力量、数字检察建设、专业技术支撑等工作短板,主动配合人大立法、调研、监督各项工作,持续提升高寒脆弱生态系统司法保护水平,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优质量的检察履职,护航青海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任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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