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即时新闻

岁月留痕 光影留温——老照片中的未检往事

时间:2026-06-07 10:20:19  作者:郝雪 张晋毓 蒋长顺 等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已走过40年风雨。岁月留痕,光影留温。本刊选取的7张珍贵老照片,定格了未检事业的发展足迹,镌刻着一代代未检人守护少年、司法为民的赤诚初心,见证着法治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的温暖征程。

嘴角扬起的弧度,与26年前别无二致

图①:2000年5月31日,陕西省眉县检察院检察官牛玉芳(左三)和同事们在街头开展未成年人检察普法宣传。

6月2日,在陕西省眉县检察院,记者将一张老照片轻轻推到办公桌前。该院分管未检工作的检委会专职委员牛玉芳放下手中的卷宗,目光落在照片上那个笑容明亮的年轻姑娘身上,嘴角扬起的弧度,竟与26年前别无二致。

“这是我刚参加工作两三年的时候。”牛玉芳感叹道,指尖轻轻划过照片边缘,“那时我才20多岁,一转眼头发都白了,马上要退休了。”

2000年5月31日,临近“六一”国际儿童节。年轻的牛玉芳站在街头普法宣传点,身边是几块略显陈旧的展板。她告诉记者,当年为迎接“六一”和配合全县“举报宣传周”活动,她和同事特意选择在人流最密集的县委大院门口“摆摊”,将未成年人保护内容“夹”在综合性普法展板中。前两块展板展示刑事检察打击成果,吸引群众驻足,后两块换成“未成年人常见违法犯罪行为”和“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当天晚些时候,她们又把宣传站点挪到附近小学门口,趁着放学的人流,将一本本漫画版普法手册递到孩子们手中。

老照片激活了牛玉芳的记忆。她想起一个满脸焦虑的父亲,在校门口拽着她的袖子急切询问,说自家孩子偷拿了邻居的钱,被民警批评教育后让他领回家。他生怕这会给孩子留下案底,影响其一辈子。看来,很多家长和孩子对法律的理解仍是一片空白,法治宣传教育任重道远。她耐心讲解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政策,建议他引导孩子正视错误,积极修复邻里关系。“后来,那个父亲特意到检察院来谢我,说孩子真的变好了。那种成就感,对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我是莫大的鼓舞。”牛玉芳说。

回忆当年的办案经历,牛玉芳的笑容里多了一份沧桑。那时条件有限,办案全靠“跑”,一遍遍跑学校、跑家庭、跑社区。如今,未检工作的飞跃式发展和深刻变化,是当年想都不敢想的。牛玉芳相信,虽然当前未检工作面临多种新挑战,但只要那份“把孩子当孩子”的初心不变,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就会越来越坚固。(郝雪)

第四天中午,热线电话终于响了

图②:1995年4月,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知心姐姐热线开通,唐雪梅成为首任“知心姐姐”。

0511—88225062,这是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一个名为“知心姐姐”的专线号码。31年来,这条热线如同温暖的纽带,连接着过去与未来,承载着希望与梦想,见证了无数颗破碎的星星在法律与爱的呵护下重发星光。

“1978年,检察院刚刚恢复重建,我怀揣着对检察事业的向往走进这里。”翻开老照片,唐雪梅将往事娓娓道来。“那时候,全院挤在老旧的两层小楼里,夏天靠风扇解暑,冬天围着火炉办案,下乡取证全靠自行车。”

1995年,时任该院起诉科科长的唐雪梅四十出头,办理过很多青少年犯罪案件。“很多孩子因缺乏关爱走上歧路,需要我们及时伸出援手。”她向院领导提议开通一部热线电话。当年4月,名为“知心姐姐”的热线正式开通,唐雪梅成为该院首位“知心姐姐”。

尽管新闻媒体已做了宣传,但热线开通3天,电话一直是“哑巴”。此时,“不务正业”“出风头”之类的议论让唐雪梅倍感压力。就在她日渐沮丧之际,第四天中午,电话铃响了。“我等到了第一个孩子。”抚摸着泛黄的电话记录本,双鬓染霜的唐雪梅眼睛有些湿润,“那是初二女生小李打来的,她在电话那头欲言又止,我决定约她面谈。”

当天下午,在扬中市检察院大门旁边的树荫下,唐雪梅见到了怯生生的小李。原来,小李的班主任朱某经常借辅导之名对其动手动脚,让小李苦恼万分。唐雪梅拉着小李的手,让她相信“知心姐姐”一定能把事情处理好。第二天,唐雪梅和同事约谈朱某。朱某汗如雨下,连声认错,并写下保证书。之后,唐雪梅又悄悄家访,得知小李的生活已恢复平静,这才放心。多年后,考上大学的小李给唐雪梅写信,感谢“知心姐姐”在她人生重要关口给予的帮助。

小李的遭遇引起唐雪梅的深思,她主动联系相关单位,在扬中市几十所中小学先后开设“知心姐姐”法律课堂,“知心姐姐”热线随之“火起来”。在职期间,唐雪梅接处电话1400多个。唐雪梅退休后,一代代女干警接过“知心姐姐”的接力棒。热线响了31年,有超过10万次对话,“知心姐姐”的声音让孩子们信任、安心。(张晋毓)

好像还能闻到粉笔灰的味道

图③:1999年4月15日,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检察官崔振华在宜昌市第十二中学讲授法治课,全校近500名学生及教职工参加。

一方黑板,一间教室,便是1999年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的涉未法治宣传阵地。

“看到这张照片,我好像还能闻到粉笔灰的味道。”端详着1999年4月15日拍下的照片,照片中的检察官崔振华仿佛又回到那个年代。画面里,她面前是简易话筒,背后黑板上,“法制讲座”四个大字分外醒目。

“那时候哪有现在的条件,就是一块最普通的黑板,几支粉笔。‘法制讲座’四个字是我和学校老师一起一笔一画写上去的。写得特别认真,好像字写好了,这堂课的‘分量’就足了。”

“那时候,看到一些孩子违法犯罪,我们心里也很不是滋味。他们大多不过十五六岁,正处在人生最好的年纪。当时全院上下达成共识:光是办案还不够,得往前端走,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我们在宜昌市第十二中学办的这场讲座,全校500多名学生和老师几乎都来了,教室里坐得满满当当。我讲课尽量不用生硬的法律术语,而是用孩子们能听懂的话,结合我自己办过的真实案件,去讲为什么有些青少年会走上犯罪道路——有时是一时冲动,有时是交友不慎,有时是法律意识淡薄。我也向他们提了很多中肯的建议,教他们辨别、抵制社会上的不良影响,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崔振华说。“让我特别感动的是,同学们听得很认真,互动也特别积极。两个小时的课,感觉一晃就过去了。”

多年风雨兼程,在点军区检察院,昔日的一方黑板、一间教室,已拓展为线上线下融合的法治教育矩阵。该院聚力打造“点亮工作室”未检品牌,聚焦网络诈骗、“慢脚文化”侵蚀、校园霸凌、新型毒品侵害等社会热点,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短视频直播、法治情景剧、模拟法庭、沉浸式研学等多元形式,打造互动普法课堂;兼顾普通中小学与职业院校学生群体差异,定制分层分类普法内容,实现“精准滴灌”。

一幅老照片,映照数十载峥嵘岁月;数代检察人,传承同一颗护苗初心。(蒋长顺 罗鹏 陈露)

至暗时刻,检察官拉了我一把

图④:2007年7月,新华(左一)考取《数控机床中级技能证书》,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陪同下回到学校向授业老师(中)表示感谢。

“20多年前,在我最无助、最灰暗的那一刻,是检察官阿姨拉了我一把。”5月15日,年近四十的新华(化名)追忆往昔,对检察官仍充满感激。

2003年12月,17岁的新华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浙江省嘉兴市秀城区检察院(后改为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徐雯受理案件后,立即着手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走访中,她得知新华父母双亡,与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为排遣孤独,他常和一群爱“找刺激”的同龄人厮混。心爱的摩托车被人盗走后,他想用同样的方式再拥有一辆,最终误入歧途。徐雯对新华十分惋惜,想帮他回到正途。但两人第一次见面,徐雯就有了挫败感。“他既不搭理我,也不多说话。”已经退休的徐雯对此事记忆犹新。

好在徐雯没有放弃,经常找新华谈心,关心他的生活。一次次交流后,新华终于建立起对这位检察官的信任。2004年1月,新华因不具备充分的监管条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元。服刑期很快过去,出狱后,他十分迷茫,不知人生下一步该怎么走。此时,徐雯把他接到检察院,认真询问他今后的打算。“没想到检察官阿姨一直关心着我。”新华很感动。

徐雯发现,新华在机械维修方面很有天赋,就帮他联系到一家企业。厂长把最贵重的数控机床交给新华操作,勤奋刻苦的他抓住机会,很快成长为企业技术骨干。

2006年底,徐雯得知新华想进一步深造,又为他四处奔波联系学校。最终,当时的浙江科技工程学院破例让新华半工半读,并免收其数千元学费。新华也没有辜负大家的期望,经过半年多的理论学习和上机实操,成功拿下《数控机床中级技能证书》。

多年来,新华辛苦打拼,经历不少艰辛。他总会时不时找徐雯聊聊自己的心事,分享自己的生活,徐雯也见证了新华的每一步成长。从迷途少年到成功的创业者,新华的“重生”是南湖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生动缩影。(史隽 杨晓伟 邵志强)

“盆景变苗圃,苗圃变森林”

图⑤:2003年7月31日,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左二)联合志愿者叶老师(右一)对一起盗窃案中的罪错未成年人(左一)开展观护帮教。

一张老照片,定格了2003年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首例案件的过往。

照片中的女孩小京(化名)当年17岁,因爱慕虚荣一时糊涂,盗取了同住女孩的金首饰。时任闵行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吴燕回忆,彼时面对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犯罪,“构罪即捕”已成办案习惯。但吴燕反复思考,仅仅因为小京是外省户籍未成年人就要批捕吗?考虑到羁押场所的“染缸效应”,这样做是否会不利于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刚入职未检部门时,吴燕常听前辈教导:未检检察官要像父母、像老师、像园丁又像医生。这句话深深影响着吴燕,她和同事冒着大雨前往小京位于青浦区的暂住地开展社会调查。

那是一个典型的外来务工家庭。屋里只有简陋的床铺和小京年幼的弟弟,母亲身患残疾,父亲在车间打工。综合评估后,办案检察官认为小京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吴燕向小京的父母详细解释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听到需要缴纳1000元保证金时,小京父母用满是褶皱的五元、十元零钞,一点点凑齐了这笔钱。

小京被取保候审,但帮教不能缺位。闵行区检察院未检部门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确立的“儿童利益最大化”“非监禁优先”原则为指引,借鉴日本少年司法中的观护制度经验,通过教育部门和妇联,联系到闵行区莘庄镇一位退休教师叶老师作为志愿者,共同对小京开展帮教。小京住在青浦,往返闵行路程遥远,检察官和叶老师在帮教期内坚持电话沟通、上门走访,用耐心和爱心帮她重塑价值观。帮教效果显著,小京后来被不起诉。

成功办理几件类似案例后,吴燕和同事们积极对接专业社工力量,在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与统筹协调下,系统性探索构建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制度。2003年,闵行区建立上海市首个观护点。2004年,闵行区检察院率先创建覆盖全区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当时的上海市检察院领导将该院的探索形象地总结为“盆景变苗圃,苗圃变森林”。

“希望所有未检人都能秉持父母之心,肩负师长之责,勤勉如园丁,仁爱如医者。”吴燕说。(潘奕辰 杨莹莹)

当时我就觉得,未检还有很多事可做

图⑥:2006年7月,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举办首届法治夏令营活动期间,组织学生走进未成年犯管教所与未成年犯面对面交谈。

2005年,面对辖区未成年人犯罪上升的态势,武侯区检察院在四川省检察机关率先成立青少年犯罪刑事检察科。同年,四川省政法系统首个公益性社团——武侯区青少年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也应运而生。办案不再是未检唯一的答案,预防教育被摆在突出位置。

2006年夏天,50名来自多所中学的同学们汇聚一堂,开营仪式庄重热烈。大家被分为公诉、审判、辩护、被告人四组,由检察官带队指导,实地走进检察院、法院、派出所、未成年犯管教所,近距离感受司法运行的真实场景。

摩挲着老照片,四川天府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智回想起他在武侯区检察院的那个夏天。“坐在我左手边的,是对曾经的过错悔恨不已的未成年犯;坐在我右手边的,是正对社会和世界充满好奇的夏令营学生。在未管所那个特殊的环境里,看着他们面对面交谈、相互倾听,我内心受到极大的触动。”那不是一次简单的参观,而是一场同龄人之间的灵魂对话。一边是失足少年,眼中满是懊悔与迷茫;另一边是纯真学生,眼中带着好奇与审视。检察官站在一旁,既是守护者,也是观察者。

“当时我就觉得,未检工作还有很多事可以做,绝不能只停留在办案中。”蒋智回忆道,“我们要开动脑筋想办法,让法治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让孩子们远离违法犯罪,在法治的护佑下健康成长。”

短短5天的夏令营,融入高校名师授课、模拟法庭演练等环节。闭营仪式上,孩子们沉浸式呈现庭审全过程,稚嫩的脸庞严肃专注。法治种子悄然种下,守护与成长实现双向奔赴。20年来,武侯未检法治教育从探索到成熟,法治夏令营薪火相传,“校园法治小先锋”从漫画、动画到有声书、桌游,品种不断丰富。“从一场夏令营到一套育人体系,法治教育的形式在改变、制度在完善、理念在更新,但以法为盾、以爱为灯的追求始终没有变。”蒋智说。(查洪南 胥敏敏 支维)

歌乐山上的法治课

图⑦:1997年,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检察官余艳(右侧着制服者)为沙坪坝外语实验学校学生进行普法。

一张泛黄的照片,仿佛拥有穿越时光的温度——它定格了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首届法治夏令营的温暖瞬间。

1997年春天,歌乐山红岩亭外,一群少年围坐成半圆,年轻的检察官余艳正轻声讲述着什么。山风拂过,快门声悄然响起。没人想到,这帧画面会成为重庆市沙坪坝区未检人珍藏30年的“初心底片”。

当时,余艳特意将法治课选在歌乐山红岩烈士陵园进行。她从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三种青少年多发犯罪入手,以真实案例诠释法条,让孩子们明白:偷一支笔,也是不良行为;打架致伤,要负刑事责任。法律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条文,而是一条不可触碰的“红线”。

课后,几个学生围在余艳身边谈感受。一个男生若有所思:“原来法律不仅是规矩,更和责任连在一起。”一个女生认真地说:“我要把这些案例和道理告诉爸爸妈妈,遵纪守法守护美好生活,也守护先烈们换来的今天。”课堂内,法治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课堂外,沙坪坝区检察院护“未”接力方兴未艾。

上世纪90年代,沙坪坝区作为重庆市教育文化大区,拥有180余所中小学校、8万余名在校学生。为了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筑牢青少年法治思想防线,自1993年起,沙坪坝区检察院先后在辖区10所学校建立检察联络点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检察官化身校外辅导员和法治副校长,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

岁月为证,当年撒下的法治种子已在时光中开花结果:该院精品法治课荣获全国首届中小学法治课教师与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法治课走进重庆之声《雨澜释法》直播间,帮助孩子们拒绝校园欺凌、识破网络陷阱;年均30余场普法教育,把“预防犯罪”“防范被害”宣传画册送进每一所中小学校……

老照片已经泛黄,歌乐山上那堂法治课却从未下课。普法形式总在变化,法治之光从未熄灭。(张博 刘禾 沈舟华)

[责任编辑:张凯伦]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6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京网文[2011]0064-02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0076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