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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会客厅】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她”的每一份努力与热爱,都有法律的温暖守护

时间:2026-03-08 18:50:36  作者:闫晶晶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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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3月8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闫晶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妇女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开创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决策部署。能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妇女权益保障筑牢坚实屏障,考验着社会治理的效能与温度。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妇女权益保障再次成为全国两会会内会外的热议焦点。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兼职)、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做客正义会客厅,分享了多年来的履职故事。今年两会,方燕代表的多个建议都和“她”相关。

记者:方代表,今年是您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九年。这几年,您持续关注妇女权益,提出的不少建议已被写入法律。从建议被写入法律,再到法律走进百姓生活,这个过程里您最大的感触是什么?能否分享一下近年来与此相关的履职故事?

方燕:自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以来,我始终关注妇女权益保障,聚焦婚姻家庭和谐、农村妇女权益保障、反家庭暴力等民生问题,提交议案建议30余件,并多次参与执法检查、调研座谈、典型案例评选等活动,相关建议被妇女权益保障法采纳。回望这些年,我最大的感触是:人大代表的履职,就是倾听基层群众呼声,把这些呼声转化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

这几年我也积累了许多履职故事。2025年10月,我参与全国妇联与全国律协“老龄妇女房屋租赁权益保障”调研专家座谈会,牵头组织了覆盖全国范围的老年人租房现状专项调查。通过调研,我了解到老龄妇女群体在房屋租赁市场中,存在年龄歧视、性别歧视、适老化房源供给不足、维权渠道不畅等问题。结合这些现实痛点,我提出了构建“政策保障—市场供给—社区支持”三位一体的解决方案,以期进一步为保障老龄妇女的居住权提供法律政策方面的支持。

记者:国家大力提倡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出台了一系列生育支持政策。但在现实中,不少“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性依然面临“求职难、晋升难、复岗难”的隐形壁垒。我们注意到,现在检察机关越来越多地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依法介入就业性别歧视案件。在您看来,这种由“国家队”出手的法律监督,如何有效打破职场“潜规则”?

方燕: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名特约监督员,我多次参与检察机关维护妇女权益的相关工作。这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更为破解女性就业歧视治理难题提供了有效解决路径。

女性就业平等是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核心内容之一。当前,尽管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就业性别歧视,但实践中,女性依然面临“求职难、晋升难、复岗难”的隐形壁垒,就业歧视现象屡禁不止。而之所以屡禁不止,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女性就业歧视具有隐蔽性、普遍性。个体维权往往面临举证难、成本高、力量弱、效果差等困境,即便维权成功,也难以形成有效震慑,更无法实现全面整治。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运用公益诉讼手段介入,打破了“个体维权”的局限,以“公益诉讼”的方式,集中监督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女性就业歧视“维权难、治理难”的痛点堵点问题起到了显著的破解作用。

记者: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已经施行三年多,其中增设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可以说,法治给了中国女性更大的“底气”。现实中的女性,如果面对家庭暴力、针对女性的“黄谣”等等,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方燕: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增设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为女性权益保护筑牢了“法治后盾”。广大女性朋友在面临家庭暴力、被编造传播低俗谣言等侵害时,应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倘若遭遇家庭暴力,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留存伤情、威胁等相关证据,可依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是遭遇“黄谣”,应第一时间截图、公证以固定证据,要求发布平台删除相关内容、提供发布者信息,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若遭遇群体侵害,涉及损害公共利益的,可申请检察公益诉讼。

维权的关键在于及时取证,不选择隐忍,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守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记者:今年两会,您是否继续关注妇女权益保护,带来了哪些相关议案建议?

方燕:今年我也会继续关注妇女权益保护问题,计划针对家庭暴力问题提交几份议案建议。

例如,关于尽快对反家庭暴力法开展全国性执法检查的建议。2026年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十周年。十年来,反家庭暴力法对打击家庭暴力的行为产生了积极有效的影响。同时我们看到,反家庭暴力法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问题,例如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的威慑力与执行力度如何等。建议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同时总结推广已有经验,推动全社会增强反家庭暴力意识。

第二个是关于在家暴情形下明确协议离婚不适用冷静期制度的建议。实践中,离婚冷静期制度未将家庭暴力情形明确排除,可能导致受害者在冷静期内遭受二次伤害,不利于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建议尽快出台相关制度,明确协议离婚如果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不适用于冷静期制度,而且要有绿色通道,尽快办理离婚手续,让受害者能够远离暴力、远离危险。

第三个是关于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严重行为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建议。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目的,是有效制止施害人进一步对受害者的伤害。然而,部分施害人不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蔑视司法文书权威,导致受害者遭受进一步伤害。我建议要充分运用好反家庭暴力法和刑法相关规定,对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让人身安全保护令能够得到有效实施,也能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维护法律权威。

这三个建议是在我过去一年工作、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希望能够通过这些建议来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记者:在今天这个特殊的节日里,您最想对每一位努力奋斗的平凡女性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对未来女性的发展有什么期许?

方燕: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我想对每一位为生活奔波、为梦想奔赴的女性说:你的每一份努力与热爱,都有法律的温暖守护。

未来我将继续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以律师的专业为依托,持续为妇女权益发声、为女性发展建言献策。希望能够用法治微光汇聚成守护“她权益”的力量,让每个女性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活得有尊严、有底气、能出彩,法律应当成为她们最坚实的后盾。

视频:田昊 郭奥凝 杨睿涵 路纪臣 翟焜 李泽 韩云峰 张颖珂 马惺昊

[责任编辑:高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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