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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成武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6-01-14 16:00: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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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记者1月1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云南省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成武(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红河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成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成武利用担任红河州元阳县委书记,红河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红河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红河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企业改制、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李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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