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恢复良好,胃口也不错,心里没有疙瘩了。”近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宋鸿伟在回访民事抗诉案件当事人王某后,将对方说的这几句话记在了本子上。
谈起此案,宋鸿伟非常感慨:“这个案子诉讼周期长、细节琐碎,涉及的‘法结’关乎当事人的基本生活,还成了他的心结。”
2017年初,64岁的王某因交通事故受重伤,长期卧病在床。为追索赔偿款,他曾提起4次诉讼,并对第3次判决结果有异议,认为法院采纳鉴定机构“七级伤残”的鉴定意见欠妥。向无锡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他于2023年初向锡山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一纸鉴定何以成为王某心中过不去的坎儿?“伤残等级直接影响赔偿数额,而这笔钱对发生事故后家庭困难的王某来说至关重要。”宋鸿伟解释,法律明确,伤残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因此,王某的治疗终结状态是关键。宋鸿伟和同事选择从案卷中走出来,上门走访了解王某的伤情变化,发现王某在司法鉴定后并发症恶化,已属完全护理依赖,即生活不能自理状态,进食、翻身、穿衣、洗漱等完全依赖他人护理。
“王某和他的妻子都上了年纪,不具备专业知识,不能苛求他们知晓治疗终结标准。”在检察官的眼中,完全护理依赖已不是简单法律上的概念,而是压在这个普通家庭身上的沉重负担,“这事儿不能拖下去了,必须尽快找到突破口。”
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努力从实体、程序和效果上做实公平正义,该院检察官一方面及时向无锡市检察院汇报,共同研究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梳理类案裁判观点;另一方面实地走访鉴定机构,以审查证据的亲历性保障获取证据、补强证据的准确性、实效性。最终,结合病历记录,锡山区检察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王某的伤残等级及相应赔偿数额不当,依法提请抗诉。经无锡市检察院抗诉,法院再审判令肇事方再赔偿王某15万余元。此外,两级检察院还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为王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
如今,伴随着回访中的几句简单记录,这起持续多年的索赔案终于画上句号。
(文/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张佳 王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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