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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答好高质量发展必答题

时间:2025-11-16 10:20:36  作者:崔晓丽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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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这为最高检深刻把握检察管理提供了重要遵循。管理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五年,是检察管理理念深刻变革、体系深刻重塑的五年。从“抓管理”到“强管理”,从“分散施策”到“一体抓实”,检察管理的广度、深度、精度不断超越。全国检察机关紧扣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贯通推进业务、案件、质量“三个管理”为核心引擎,全力构建科学规范的“大管理”格局。这不仅是方法的革新,更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检察实践效能的关键路径,推动着办案质效与司法公信力的稳步提升。

“在对不起诉案件进行质量评查中,我们既发现了一些需要纠正的案件线索,也发掘了一批优质案件、优秀文书。大家提升了理念、拓宽了思路、学到了方法,很受启发。”日前,参加完全国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质量抽查评查工作的云南省安宁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康告诉记者,通过这次案件评查工作,他对基层检察院如何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提升办案质效,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2024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对检察管理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调整优化,在提出“一取消三不再”之后,部署推进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下称“三个管理”),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在检察系统内外引发强烈反响的同时,也让检察工作悄然发生改变。

变化:不卷数据专心办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这为最高检深刻把握检察管理提供了重要遵循。

2024年10月16日,最高检党组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的消息在最高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甫一发出,迅速引发关注。网友纷纷留言点赞:“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检察实践”“切实为基层减负,把时间和精力花在高质效办理案件上”。

改变源自现实需要。

最高检调研组在基层调研时发现,彼时正在使用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在实践中逐渐出现“副作用”——一些地方检察机关片面追求数据好看、排名靠前,考核指标层层加码,导致基层办案人员为数据所困、为考核所累,考核评价严重走形变样、背离初衷,严重影响高质效办案。由于各地、各级检察机关发展基础、条件、环境千差万别,各种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用一组指标、一个标准、一套数据评价各地检察履职优劣,既不科学,也不全面,更不合理。

2024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提出“考核应当化繁为简”,进一步激发了最高检解决问题的决心。两个月后,最高检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同步提出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这样的改变,对于检察官来说可以更多地把精力放在办案上。对于案管办人员来说,会以更加全面、辩证、客观的态度看待业务数据升降变化,更加科学地研判业务态势和特点,提出更加有针对性的举措。”四川省检察院案管办四级高级检察官周少跃说。

落实:从业务数据分析到办案质效研判

如何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构建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最高检以身作则:

——2024年第三季度开始,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对全国检察机关业务情况的分析研判,从过去的“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调整为“检察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既研判最高检本级业务质效,也研判全国检察机关业务质效,重在掌握动态、把握趋势、查找问题、研提对策、改进工作。

——2024年11月,最高检对本级自办案件组织进行质量评查,同时指导全国检察机关评查各类案件59万件。2025年第一季度,最高检又部署对2024年本级办结案件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带头落实“每案必检”。

——2024年12月底,最高检成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推动检察官惩戒工作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等相贯通,与“三个管理”相衔接。

——2025年2月,最高检出台《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该规定对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探索由不同主体、不同层级,采用不同形式,各有侧重地开展检查评查。将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检查、案管部门组织评查等结合起来,逐步做到“每案必检”。

…………

各地检察机关纷纷响应,根据实际情况,探索新的管理方式。

福建省检察院出台推动管案与管人相结合的若干措施,传递选人用人注重实干实绩的鲜明导向;吉林省长春市检察院编撰指引手册,将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细化为可操作、可量化、可视化的具体指引。

深化:逐步落实“每案必检”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高质效办案,既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最高检部署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落脚点便是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印发后,最高检各业务条线盯紧案件质量管理。

2025年5月,最高检开展证券期货犯罪专项案件质量评查。评查对象包括北京、天津等7个设立全国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的检察院和江苏、浙江等5个证券犯罪案件量较大的省检察机关。评查范围为各省(市)2023年和2024年判决生效的证券期货犯罪案件以及证券期货犯罪不起诉案件、公安机关撤回案件。

同年9月,最高检重罪检察厅牵头,从全国检察机关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评查团队,对全国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集中开展质量抽查评查。重点评查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办结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后作不起诉、撤回起诉作不起诉、当事人提出申诉的不起诉、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复核的不起诉、立案监督或追捕追诉后不起诉等重点类型案件。

诚如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国家检察官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首批调训班次授课时所讲,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但总体上还是个新课题,需要全体检察人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大事记】

2024年1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

2024年10月,最高检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同时部署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

2025年2月,最高检出台《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推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贯通推进“三个管理”】

在检察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检察管理的工作重心,是推动高质效办案的主要着力点。

业务管理:

侧重于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对检察业务、检察工作的趋势、规律、特点等进行研究,加强业务指导,服务科学决策。

案件管理:

侧重于对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实体把关,包括办案组织设置、办案职权划分、办案监督管理等。

质量管理:

侧重于促进办案实体、程序、效果有机统一,既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又包括案件办结后的质量检查与评查。

核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主线: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

抓手: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

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

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意在把检察管理深度融入检察工作,促进主体作用发挥更好、资源配置更优、办案质效更高。

一是管理主体全方位

二是管理内容全领域

三是管理对象全覆盖

全方位、立体化检察业务管理组织体系

检察长和检委会宏观管理为统领

业务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

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

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

【一取消三不再】

一取消

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

三不再

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地方举措】

江苏

江苏省检察院印发《江苏省检察机关一体优化“三个管理”工作举措(试行)》,以25张思维导图、工作流程图,清晰直观呈现一体优化“三个管理”的具体举措。

贵州

贵州省检察院印发《全省检察业务质效分析研判工作指引(试行)》,把最高检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转化细化为11个业务领域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甘肃

甘肃省检察院在全省刑检条线全面推行“四个一”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即个案评查常态化,一案一查;类案评查重点化,一类一查;专项评查集约化,一项一查;年度评查侧重化,一年一查。

河南

河南省检察院开展“优秀法律文书”“精品案例”评选活动,通过组织“优秀公诉庭”观摩评议,将高质量的办案标准可视化、可感知化,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吉林

吉林省检察院要求对重大争议或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应听尽听,并强化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以公开促公正,以沟通赢公信,将质量管理延伸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杨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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