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元宝山一女子假借能办回迁房诈骗84万被判刑
正义网赤峰7月30日电(通讯员 崔友 李树波)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煤炭资源比较丰富,有许多煤炭企业,近年来,为了改善百姓居住条件,当地政府为棚户区百姓建设了许多回迁房。谁知,这却给了王某某诈骗的机会,她假借能私下办理回迁房,不到三个月时间就诈骗84.1万元。
此案经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于2014年7月25日,由赤峰市元宝山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罚金100万,并追缴违法所得84.1万元退赔被害人。
1984年出生的王某某曾经开过西餐馆,经商失败后,她整日无所事事,却向往挥金如土的生活,为了诈骗,她故意跟别人炫耀说认识不少局长,关系广。2013年9月的一天,张某某在平庄镇毛家村的房子被征占,问她能否在平庄惠宁小区多弄一处回迁楼,她爽快答应下来。张某某经不住她的花言巧语,便将15万元汇到王某某指定的账户。
收到汇款,王某某心中窃喜。就通过张某某,利用孙某某、刘某某、陈某等5人均想购买便宜回迁房的心理,骗取王某某等人把钱均汇到她指定的账户上,时间久了,被害人多次向她催要房子,她就百般搪塞,并假意领着到房产大厅办理新房房产证手续,到那又推说办事的人不在,或者找人冒充某局长,进行推脱。
但是纸包不住火,过了一段时间,她的拙劣骗局最终被发现,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将王某某抓获。但此时的王某某,早已把诈骗来的钱挥霍一空,等待她的将是11年的铁窗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