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伙同股东开发"流氓软件" 为"不劳而获"盗同行数据
正义网上海11月29日电(通讯员 冯曦慧)2016年1月6日下午,上海市某科技公司向警方报案称,其WIFI共享软件的核心数据库遭到非法入侵。日前,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犯罪嫌疑人郭某、刘某依法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郭某今年27岁,是广州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法人。犯罪嫌疑人刘某今年26岁,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2015年,郭某伙同刘某制作了两款WIFI共享手机软件,并发布在国内各大应用软件市场平台上。这两款软件的共同点是查询密码流程,它们使用的数据库实则为第三方同类软件的一个链接。郭某的公司通过某种方式破解了其他公司开发的同类软件,侵入其核心数据库,在未取得对方公司授权的情况下,调用数据应用到自己的软件内。截至案发时,郭某公司的这两款手机软件已拥有数百万用户,盗取第三方软件核心数据资料共计241万余条。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郭某、刘某违反国家规定,采用技术手段获取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长宁区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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