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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09年,有哪些宪法性事件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推动了法治进程?12月25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许崇德宪法学发展基金主办,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中国宪政网协办的“2009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发布会暨学术研讨会”,揭晓了2009年度中国十大宪法性事例。这些事例,不会随着2009年的远去,而淡出我们的视野,因为它们产生的影响,不仅在现在,而且在将来。
1、成都自焚抗拆事件

■事件回放:
2009年4月,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胡昌明违法建设实施过一次拆除,胡昌明、唐福珍及其亲属阻挠致使拆除行动被迫取消。11月13日,该局执法人员再次依法实施拆除,在相持近三小时后,唐福珍情绪失控,向自己身上倾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11月29日夜,唐福珍终因伤情严重,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12月,北大5位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随后,国务院法制办召开座谈会,讨论拆迁制度,并表示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颁布实施之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废除。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表示,全国人大有关部门一直在积极推动拆迁条例的修改,目前更加紧了这方面的工作。
■点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这一事件促使我们发出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合法性审查的呼声,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座谈会透露的消息,该条例有违宪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终将被废止。此事带来的启示是:我国需要一部关于土地征收问题的法律,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土地的征收,都应成为其规制的对象。
2、云南“躲猫猫”事件

■事件回放:
2009年1月,云南玉溪北城镇男子李荞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进入晋宁县看守所,2月8日受伤住院,2月12日死于“重度颅脑损伤”。对于死因,晋宁县公安机关称,李荞明受伤,是由于其与同监室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不小心撞到墙壁所致。结论一出,舆论哗然,“躲猫猫”一词迅速走红网络。
2月27日,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公布“躲猫猫”事件调查结论:李荞明系因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拳击头部后撞击墙面致死。4月至9月,高检院与公安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集中解决看守所监管及看守所法律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1月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拘留所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执行拘留活动应当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点评: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熊文钊:这起事件暗合了一个普遍现象,某些真相总是在公众舆论监督之下才得以呈现。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监督权,公民实施监督的前提是相关机关公开事实,但我们发现,总有一些部门和公众玩“躲猫猫”,企图蒙蔽公众,但最终都没能逃过网络媒体和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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