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新闻聚焦
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罢免陈少勇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时间:2008-12-02 18:34  作者:余荣华  新闻来源:人民网

  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今天决定罢免陈少勇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11月29日下午和12月1日上午,分别审议了《关于罢免陈少勇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和《关于罢免陈少勇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鉴于陈少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已不适合担任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罢免陈少勇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最近,福建省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已决定罢免陈少勇的福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予以公告,终止陈少勇的福建省人大代表资格。

 

责任编辑:冯琴
发表评论
  • 昆明:500村民欲罢村官 称村官背着村民卖土地
  •  
    正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检察日报”或“稿件来源:正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检察日报正义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正义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它报纸或网站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正义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即时新闻    
    法治漫画   更多>>
    假唱
    出国考察
    博客精选   更多>>
    论坛精选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