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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俊: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确保政治方向和长远发展
时间:2008-06-16  作者:王斗斗  新闻来源:法制网

扎实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和长远发展

 

——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

 

“当前,各级人民法院正在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在事关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就法院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王胜俊指出,要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统一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使审判执行工作更加公正高效,使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使法院改革不断深化,使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巩固,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认真研究部署 扎实有序推进

 

“中央政法委‘大学习、大讨论’的通知下发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传达学习,对如何开展好全国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行了认真地研究部署。”王胜俊强调,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特别是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工程,事关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和长远发展,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 今年3月31日,王胜俊在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法院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行了动员,明确要求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4月初到5月底两个月内,王胜俊先后7次对“大学习、大讨论”专门作出批示,明确要求把学习的重点放在深化理解党的“十七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所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政治原则、重要指导方针上。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进行“大学习、大讨论”的学习交流。王胜俊发表了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与时俱进》的讲话,这次专题学习讨论,为全国各级法院作出了表率,进一步明确了“大学习、大讨论”的目标方向和总体要求。

 

围绕法院工作确立十个论题

 

王胜俊说,“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当前人民法院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必须建立领导责任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成员协同抓,职能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研究、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合理分解安排时段,高度重视思想发动和引导发言,明确规定能够确保学习讨论质量的检查验收措施,形成教育活动新的高潮。

 

“法院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紧紧地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具体司法实践上。”王胜俊说。围绕法院工作实际,王胜俊还亲自拟定了全国法院“大学习、大讨论”的十个讨论题目,为各单位开展研讨明确了方向和要求。

 

十个论题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如何认识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如何认识和坚持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如何认识和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人民法院工作;如何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如何认识和把握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何认识和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司法权威;如何认识和坚持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如何认识和贯彻人民法院“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五个与时俱进”的工作思路;如何认识和落实建设“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机关;如何认识和落实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应做工作上的表率、作风上的表率、服务上的表率。

 

“最高人民法院还就开展法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新任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法院干警普遍培训以及新招录人员集中培训,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王胜俊说。

 

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在这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最高人民法院重点强调和狠抓了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王胜俊特别强调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就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行研究部署和集中学习讨论。

 

就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得少于12天,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查摆和分析理想信念、宗旨观念、作风纪律、司法水平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敢于开展相互批评,建立层层谈心制度。

 

王胜俊指出,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剖析和查摆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尤其要认真解决理想信念、指导思想、廉洁从政、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在人民法院内部形成浓郁的学习氛围。

 

努力实现人民法院五个方面与时俱进

 

王胜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开展,认真分析当前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新任务,落实新举措,奋力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五个方面的与时俱进。

 

一是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动摇,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

 

二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工作全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深化对人民法院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做到“四个更加注重”,努力实现“五个统筹兼顾”,即更加注重推动发展、更加注重促进和谐、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统筹兼顾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关系,统筹兼顾依法判决与诉讼调解的关系,统筹兼顾刑事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与被害人及社会公众感受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树立司法权威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司法工作专业性与坚持群众路线的关系,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思路的与时俱进。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精神,立足于初级阶段的中国国情,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在党的领导下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与时俱进。

 

四是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人民法院队伍的工作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实现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与时俱进。

 

五是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作机制,提高基层的司法能力,改善基层的司法环境,调动基层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的与时俱进。

 

将举办“大法官大学习大讨论”理论研讨班

 

王胜俊说,按照中央政法委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拟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指导、检查全国法院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将在8月举办“大法官大学习大讨论”理论研讨班,各高级法院举办中级法院院长、基层法院院长研讨班和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讨论题目,还将组织全国法院系统的征文比赛,研讨培训情况和获奖征文在中国法院网和人民法院报等相关媒体上交流,扩大效果,掀起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新的高潮。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宣讲团已经组建完毕,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庭、室负责人和先进模范代表参加,于6月下旬启动,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和北京市、辽宁省、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北省等地法院进行巡回宣讲。宣讲团的讲授内容将制成光盘,发放至全国各级法院,作为全国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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