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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对政府信息公开做出更明确规定
时间:2009-06-10  作者:张丽 李昕  新闻来源:人民政协网

  采纳委员建议拓宽信息公开形式

  山东将对政府信息公开做出更明确规定

  本报讯 (张丽 记者 李昕)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来到省政协提案委,就王小舒委员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化和增进新闻透明度》的提案登门答复。

  此前,王小舒委员在调研中了解到当前山东省政府信息化公开工作在某些方面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完善、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与社会公众期望以及先进省市政府信息化公开工作有一定差距。在今年召开的省政协全会上,王小舒就这一问题提交提案。省政府接到提案后非常重视。据悉,省政府已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列入2009年度重点立法项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更加细致、明确的规定,并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在此次提案答复会上,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省政府目前已经着手深入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下一步,将拓宽信息公开形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基层领域延伸;强化各级档案馆、图书馆、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场所的政府信息集中查阅服务功能,指导督促涉及民生利益比较多的行政机关,设立信息公告栏、信息公共查阅室、电子信息屏、资料检索点等;推动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纳入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内容作为重点,推动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对于此次上门答复,王小舒委员表示非常满意。“希望政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编辑:朱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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