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来源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今天上午,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千万元案通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直播。在最后的陈述中,沈培平当庭认罪、悔罪。
案件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庭审现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各界群众近60人参与旁听。开庭后,审判长询问是否申请回避和告知相关诉讼权利义务时,沈培平表示,不申请回避。
检方起诉,在2000年至2012年里,沈培平利用担任中共腾冲县委书记、思茅市人民政府市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单位提供运作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615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检查机关出示相关证据,沈培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进行激烈的法庭辩论,11时45分,法庭辩论结束。
最后的陈述阶段,沈培平当庭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实习记者 肖流梅)
背景资料:
2014年3月9日,中纪委宣布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随后,沈培平相继被免职并开除党籍。
2015年2月16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沈培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2015年2月26日,据北京市一中院官方微博消息,北京市一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沈培平涉嫌受贿一案,决定予以立案受理。
沈培平是十八大以来第22位被调查的省部级官员,也是中央打虎以来云南的“第一只大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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