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图片 | 视频 | 专题 | 直播访谈 | 检察 | 评论 | 监督 | 反腐 | 舆情 | 文化 | 博客 | 微博 | 装备技术
国内快递行业无律须 国内快递行业无律须"有法可依"
快递乱象除邮寄物品丢失、损坏等,虚假宣传、不公平竞争等现象也较严重。
万科甲醛事件引 万科甲醛事件引"全装房"安全担忧
由于供应商安信地板遭受“甲醛超标”质疑,国内最大房企万科也被卷入漩涡。
评:正视 评:正视"加班税"后的税负焦虑
税负转换成国民福利的迟缓速度,使广大纳税人只有“痛感”,而无“快感”。

包头富商非法吸储自焚案12人获刑 7亿还未归还

时间:2012-01-18 04:13:00作者:新闻来源:新京报

评论投稿打印转发复制链接||字号

    包头富商非法吸储自焚案12人获刑

  惠龙公司吸收公众资金222480.69万,至今77058.57万没有归还

  据新华社电 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包头市惠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被告人王秀华等12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17日在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开庭一审宣判:被告单位包头市惠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罚金50万元;王秀华等12名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缓刑及免刑。

  2011年4月13日,包头市发生一起汽车被烧毁案,车内发现一具被烧毁遗体。经DNA鉴定,死者为金利斌,系惠龙公司、内蒙古福禾豆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以惠龙公司名义吸收公众资金,涉及人员众多。

  九原区人民法院一审查明:被告单位包头市惠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采取发放融资券、借款合同的方式,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共向1925人或单位,吸收社会公众资金222480.69万元,至今造成77058.57万元不能归还的后果。

  被告人刘美娥、苏秀玲积极挽回损失偿还集资参与人的借款,可从轻处罚。

  一审宣判后,王秀华、赵星东等被告当庭表示要上诉。

[责任编辑:单冠玉] 下一篇文章:专家:中国生乳标准在发展中国家中并不算低
“醉驾不必一律入罪”论之思考 “醉驾不必一律入罪”论之思考
实际上醉酒驾驶入罪后的效果是否如人们预想中的那么好,尚待观察。未造成严重事故的醉酒驾驶行为入罪后的合理性仍值得我们反思。[详细]
·“双规办案点”解密
·回头再看龚建平受贿案
·请别替熊发表被取胆"感言"
·女生"占男厕":公民意识的觉醒
·抗诉的谦抑性:该出手时再出手
 
新闻中心 专题|直播访谈|微博日报|看世界|案件档案馆|每周法治热点|每月法治热点|要闻|国内|社会|国际|即时新闻
图片频道 网上影展|黑镜头|视觉高清|高清图集|每日推荐|视觉法治|视觉检察|摄影器材
视频频道 检察资讯|共和国反腐记忆|检察表情|影像中的正义|中国检察|影视剧|正义监督
评论频道 双日集|专栏|正义网语|法眼观察|思想博客|新闻快评|新闻主打
正义人物 2009年度正义人物|2010年度正义人物
反腐频道 反腐今日谈|贪官忏悔录|反腐周刊|反腐要闻|大案要案|域外反腐
检察频道 检察网站推荐|检察进行时|反贪局长访谈录|检察长论坛|检察要闻|基层快讯|业务探讨
监督频道 正义论|本网出击|法治热点|企业关注
舆情频道 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微博影响力排行榜|舆情监测系统|领导关注|热点播报|舆情研究
文化频道 文化江湖|专栏·名家|文化大观园|文化纵横谈
装备技术 装备动态|信息技术|装备亮点|检察软件
新闻爆料
新闻纠错
投稿须知
意见建议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广告宣传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11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05067280号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京网文[2011]0064-02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700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