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司法受干预 必然不独立 江平:沈德咏提出的“宁可错放,不能够错判”,体现了尊重人权的思想,因为人最重要的是生命和自由。 |
| ·理清一屋二卖法律关系 保护自身权利 ·铁道部改制利弊浅析 ·提升司法公信力:重在解决人的问题 ·学历“查三代”源于教育不公平 ·激情与司法 ·读书会:现代中国人的"佛堂"和"教会" |
|
电视购物轮番轰炸 消协呼吁规范播出
有一则电视购物广告宣称,5元钱就能获得一个增高秘方。秘方是,每天早晨在树杈上吊5分钟。
3月13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副巡视员、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河山在发布会举的这个例子,引起哄堂大笑。“这不是吊死鬼吗?”河山斥责我国电视购物节目违法现象普遍严重,尤其以减肥、增高类电视购物节目为甚。
99%的电视购物没有商家完整信息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郎丹柯在发布会上介绍,2008年1月至11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系统共收到消费者关于电视购物侵权投诉2576件,其中以手机、化妆品、减肥品、饰品类最为突出,涉及数百家企业。此外,尚有大量投诉因被诉主体不明确、经营企业查找不到等原因而无法受理。其中有个别企业涉嫌利用电视购物节目进行欺诈,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电视购物成为投诉热点。”郎丹柯说,从消费者投诉的情况来看,电视购物存在诸多问题,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在于部分电视购物节目的广告存在误导、失实、数据表述不科学等问题。
2008年8月至10月,北京市消协对电视购物广告开展了调查,对全国落地北京的卫星电视台播出的电视购物节目进行观看,尤其对电视购物广告的播出频次、时间、内容、涉及商品种类等项目进行观看体验,并填写调查问卷。调查共有600余个有效问卷样本,涉及到47家省级电视台、197个产品的电视购物广告,结果令人堪忧:80%的消费者认为目前电视购物广告存在虚假和不实之处,69%的消费者认为现阶段通过电视购物方式消费并不安全,99%的消费者没有在电视购物广告中看到完整的经销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电视购物广告夸大失实,部分内容格调低级庸俗,已经成为制约电视购物发展的瓶颈。”郎丹柯说。
违规广告每14分钟播一次
对13则“涉嫌违规电视购物广告”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北京市消协归纳出电视购物广告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众多省级卫视台疏于管理,大量播放涉嫌违规的电视购物广告。仅8月25日至9月7日14天时间,这13则广告在全国26个卫视台就播放了1847次,播出时间约303小时,其中播出次数居前五位的是:河北卫视台188次,贵州卫视台158次,云南卫视台126次,内蒙古卫视台115次,深圳卫视台112次。
二是涉嫌违规的电视购物广告播出次数频繁。据统计,播出居前五位的广告是睡睡瘦减肥脐贴437次,T8神奇魔轮331次,金镇抗疲劳手链293次,安奈竹炭一洗白206次,路易士永恒奢华耐美金链172次,这5则广告平均日播出103次。记者进行了换算,也就是说平均每14分钟就要播放一次。
三是禁播商品仍大量播出广告。国家广电总局、工商总局2006年7月下发了《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明确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减肥类电视购物节目,“睡睡瘦减肥脐贴”明显属于禁播产品。14天时间,“睡睡瘦减肥脐贴”在河北卫视、贵州卫视等9家省级卫视台合计播出437次,播出时间长达79小时,其中河北卫视播出76次895分钟,贵州卫视播出65次759分钟。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市消协致函国家广电总局,建议进一步规范电视购物节目各环节,使消费者的损失风险降到最低。
下一篇文章:商家判赔几十万:这下可能老实点?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分享到法律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