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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首次被影视公司告上法庭 提出"私了"被拒
时间:2008-12-02 13:43  作者:肖姗姗  新闻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格格要出嫁》DVD封套

  对于电视剧而言,央视绝对是最佳播出平台,为了争夺播出的机会和档期,投资方们绞尽脑汁。然而,广东巨星影业董事长、“炒作大王”邓建国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他的电视剧被央视相中了,播出了,他却一纸诉状,把央视告上了法庭!昨(1)日,邓建国状告央视盗播其公司制作的电视剧《格格要出嫁》一案正式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负责此案的广州国智知识产权顾问代明辉律师透露,邓建国向央视索赔金额为150万元!

  央视曾提出“私了”被拒

  据了解,邓建国公司制作的电视剧《格格要出嫁》曾被央视影视部购买了播放权,但在播放合同期满后,今年8月央视11套戏曲频道竟然又在重播该剧。邓建国就此向央视发出律师函,“我们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央视的盗播行为,这些证据已经提交给海淀区法院,目前一审的时间还没确定,但按照一般程序,应该在一个月内开庭”。代明辉也表示,律师函发出后,央视影视部与邓建国方面沟通过,央视希望“私了”,他们开出的条件是“再购买2部邓建国公司的剧,20集的剧按30集购买,多出的部分就当是赔偿”,但是却拒绝签署具体的付款时间。因此邓建国决定将央视告上法庭。昨日,代明辉向记者透露,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于昨日正式受理此案,邓建国向央视索赔150万元。据悉,央视被影视公司推上被告席还是第一次。

  邓建国要求央视态度端正

  随后,记者致电央视总编室,曾经购买了《格格要出嫁》播放权的央视影视部称:“播放合同期限过后,并非我们8套在播放,所以至于是谁安排其上档播放,与我们无关。”对于央视方面无畏的态度,邓建国很是气恼,昨日他直言此次状告央视,赔偿金额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想要一个央视端正的态度”。他说:“现在,电视台盗播剧集的现象非常猖狂,几乎成了圈里的潜规则。影视公司不敢得罪电视台(购片方),所以都忍气吞声。结果呢,剧卖出去了,收不到钱,很多影视公司是拍一部剧亏一笔钱。”至于为何不接受私了,邓建国透露,几年前,某省级电视台曾盗播他公司出品的电视剧,被查处后,该电视台答应赔款,但是他一等就是4年多,最后还是他专门派了个追债人天天去该电视台“上班”,才终于拿到赔款。所以这一次,邓建国不愿再这样“痴痴地等”了。 

责任编辑:冯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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