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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山东11月18日讯(通讯员王宪来 殷国颖)今年以来,高唐县检察院公诉科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探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实行专人办理、分案起诉制度,认真做好诉前品行调查和诉后跟踪帮教工作。
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及时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长或监护人见面,详细了解其犯罪的原因、平时的表现,安排其与在押未成年犯进行面对面的感化、教育,实现惩治教育相结合的目的;审查案件过程中实行快速办理机制,尽量缩短羁押时间,保护其身心健康,共同犯罪案件对未成年犯实行分案处理,避免交叉感染;对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从犯等符合不起诉条件的轻罪案件依法行使不起诉权,对罪行较重的案件起诉法院后,全面实行对未成年犯罪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制度,准确提出从轻量刑建议;案件判决后,积极与社区工作人员或当地派出所联系加强监督和教育,并督促家长尽到监护义务,重视家庭教育,关心未成年人的日常行为,实现对失足未成年人的社会力量综合管理帮教和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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