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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山东11月18日讯(通讯员胡冰 曹应冰)近日,茌平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被评为“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近年来,该院侦查监督科设立青少年犯维权岗,指定两名办案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承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中,该院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捕前品行调查”,即对其性格特征、家庭环境、精神状态、知识水平、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和犯罪原因等方面的道德品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在确保司法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对有较好帮教条件的未成年人,尽量做到可不捕的不捕。使得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轻缓处罚。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盗窃等侵财案件、伤害案件是多发性犯罪,在办理有被害人的案件时注意争取被害人的同情和谅解,争取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被害人受到的损失。并将此做为适用不批准逮捕的一个重要条件。该院对不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年进行一至两次的回访,在回访过程中以座谈的形式了解其思想动态及改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帮助解决;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帮教对策,与他们进行心灵的沟通,鼓励他们积极改造,加强自身修养,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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