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河南11月19日电(通讯员 刘泽军)2008年以来,河南省信阳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54123件,其中,一审案件37930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70.08%;二审案件3481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6.43%;申请执行等其他案件7244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3.38%。其中立案庭还办理管辖权异议、不予受理和诉前保全案件253件,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39件。该院坚持三个原则,充分维护了群众的诉讼权利。
严格把关,依法受理。全市法院坚持“依法受理与审慎适时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对于个别突发性事件引起的群体性诉讼,全市法院在审查受理案件时,时刻与中央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过去的两年,市中院及时妥善处理了艾滋病、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等重大公共事件引发的案件受理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以2009年6月市人大主任姚铁璜和市委政法委书记高俊峰对群众来信反映立案工作的批示为契机,对全市的立案审判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研究,对于目前存在的立案难和超审限问题分析了具体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的立案审判工作的发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市法院依法快速受理土地承包权、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等涉农案件911件,切实维护了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为综合试验区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2008年以来,共受理、审理、执行金融纠纷、房地产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改制、企业破产案件3563件,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为扩内需、保增长作出了贡献。执行局长翟陆被中政委、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是全省三级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执行局长。全市法院一系列服务大局的做法,在年中全省法院工作汇报会上,得到省院院长张立勇的充分肯定。
司法为民,方便诉讼。根据上级法院关于“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的要求,全市法院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均分别设立了立案和信访大厅,达到了“位置醒目,标示明确,功能齐全,环境舒适”的要求。在立案大厅实行“窗口式”、“柜台式”办公,提供立案、预交诉讼费一站式服务。设立导诉室,配备导诉员,为当事人提供导诉、咨询服务。改造后的立案和信访大厅成为集立案、接访、导诉、咨询、当事人休息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效率的诉讼服务窗口。继续推行立案双轨制,人民法庭直接受理案件,设立假日法庭,尝试上门立案、邮寄立案、传真立案、网上立案等新的便民立案方式。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农民工、下岗工人、农村“五保户”、军烈属、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
2008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304件,缓减免诉讼费593.7万元。《河南法制报》8月10日以“天平计划法佑信阳270万农民工”为题对全市法院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举措给予整版报道和好评。通过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树立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