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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连续5天盗窃同一公司 销赃同一收购站被诉
时间:2009-01-08  作者:徐蕾蕾 庄友忠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上海1月8日讯(通讯员徐蕾蕾 庄友忠)连续5天对同一家公司实施盗窃,随后又将赃物销往同一家废品收购站,近日,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分别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将李勇、许久生提起公诉,并以此提醒企业,春节假期临近,务必加强安全防范,不留漏洞。

  23岁的李勇系来沪打工人员,此前曾因盗窃行为先后4次受到劳动教养或行政处罚,但仍积习难改。去年9月,他将目标锁定在一家汽车零部件公司,打算再次实施盗窃。

  9月12日深夜,李勇独自骑车来到该公司围墙外,翻墙进入厂区后,从车间内盗走一台电动机。随后,他又翻墙出厂,将电动机卖给无证废品收购站老板许久生处。李勇深更半夜来卖电动机,许久生心下怀疑电动机的来路,但为了赚钱,他仍然进行了收购。

  第一晚的顺利得手,让李勇很放心。接下来的几天,他每晚都“熟门熟路”地翻墙进入该公司,先后从车间内盗走电动机、轧辊、滑道等物,大多数赃物都在得手后立即销往许久生处。

  9月16日晚,李勇再次从该公司偷得5个滑道,因无法同时搬走这5个滑道,他将2个滑道藏匿于草丛中,并将另外3个滑道运至许久生处销赃。

  这时,他看到废品收购站外有人经过,做贼心虚的他匆匆放下滑道就准备去搬另2个滑道。哪知,刚一出门,李勇就被巡逻至此的社保队员拦下盘问,并当场查获所盗的赃物。到案后,李勇如实供述了自己连续5天进入同一厂家实施盗窃的行为。

  检察机关审理后认为,李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盗窃罪;许久生明知是赃物仍进行收购,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将两人向嘉定区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提醒:

  连续5天被盗,公司却浑然不知,厂区安保制度上的漏洞,从一定程度上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检察机关提醒,企业务必要牢固防范意识,加强管理,眼下临近春节假期,更不能掉以轻心。

责任编辑:闫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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