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上海7月6日电(通讯员 何婷婷 明天)因与货车司机发生口角,年仅十九岁的保安肖军手持橡皮警棍对其实施殴打,导致司机脾脏破裂因而摘除。近日,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犯罪嫌疑人肖军批准逮捕。
5月23日早上,沪上某贸易公司的货车司机小梁和同事小刘一起到嘉定区某涂料公司取样品。他们到达该涂料公司时8点刚过,涂料公司的上班时间为8点半,小梁按照当天值班保安肖军的指示把车停到了厂外的马路边,而小刘未征得肖军的同意先行进入了厂区。
小梁停好车子后,拿着驾驶证来到保安室进行登记,肖军因为先前其同事未经同意已进入厂区而十分不满,因此拒绝了小梁的登记要求。此时,小刘从厂区内出来招呼小梁一起进去搬运装有样品的塑料桶,肖军就因为登记的事情和小刘吵了起来,并把他推出了公司大门。
小梁在门外再三表示他们是从金山过来的,路程较远,希望能抓紧时间以便赶回金山吃得上午饭。年轻气盛的肖军此时还未消气,他告知门外的两人就算到9点也不会给二人登记,并将保安室的塑钢窗户猛地关上。
看到肖军这样的态度,小梁也一下子火冒三丈,他猛然拉开塑钢窗户,与着里面的肖军争吵起来。没吵几句,肖军突然操起了一根橡皮警棍,从保安室冲了出来,朝着小梁左侧的腹部重重地打了一下,小梁当场就蹲在了地上。此时,肖军并未停手,反而接着抡起手中的橡皮警棍接连朝小梁身上打去,直到双方的同事上前阻止,肖军才放下了手中的警棍。经鉴定,小梁因腹部闭合性外伤致脾脏破裂,已构成重伤。
嘉定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肖军作为公司保安,阻止被害人在上班时间之前进入厂区是有据可循的,但在与小梁发生口角之后,用警棍将其殴打至重伤明显与其工作职责相悖,其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故将其批准逮捕。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同时指出,橡皮警棍作为一种安全防卫器械不应该被用于解决个人的纠纷争端,企业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来规范警棍的使用者、使用标准、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