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带领出狱后待业父亲无证卖烟营业额达200余万被诉
正义网上饶11月25日电(通讯员 郑君 刘杭飞)80后小伙在未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带领出狱后待业在家的父亲做烟草生意,还将生意做到了网上。截至案发时,累计经营金额已达200余万元。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郑某提起诉讼。
1988年,郑某出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父亲年轻时因与他人争斗意外将人打伤而入狱,使原本贫穷的家庭更加困苦。15岁那年,郑某初中一毕业便外出到义乌打工,并积攒了一定的积蓄。于是,2012年3月开始,在未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条件下,郑某带领出狱后一直待业在家的父亲做起了烟草生意,期间还将生意做到了网上。,2013年1月31日,郑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刑拘,同年3月8日被逮捕。
经查明,从2012年3月1日起,被告人郑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从湖南湘潭、湖南邵阳等地大量收购高档香烟,价值达150余万元,并通过客车、快递公司等方式运输至浙江义乌、江西上饶、福建南平等地销售给当地的多个烟草专卖店。
随着生意越做越红火,郑某开始聘请业务员在网上开店卖烟,并在2012年10月份将出狱后在家待业的父亲接到义乌来管理收货和发货等事项。为防止网店被关闭,郑某以卖高档进口打火机为掩饰,实际上做的是香烟生意。在父亲的帮助下,郑某一心负责从湖南、湖北等地进货和销货,父亲则管理网店的收货和发货。自2012年10月网店开办起截至案发时,郑某已在网上销售了近50余万元的名贵香烟,从中非法获取了大量利益。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郑某在未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草专卖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之规定,应当以非法经营中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