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双簧"戏施骗术 既当"买家"又当"卖家"
正义网广西3月19日电(通讯员 李裕 甘小玲)3月18日,一个以普通塑料尼龙网冒充高科技商品通过演“双簧”的形式对经销商实施诈骗的团伙,经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国红、伍良华、张坚红、曾永超分别被法院判处七年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案发前,刘国红、伍良华、张坚红、曾永超虚构了一个 “四川鑫龙港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还以一种普通的塑料尼龙网冒充为高科技产品,取名“PA”分离膜,并印制了宣传资料。接着,刘国红等四人以在广西寻找销售总代理代销 “PA”分离膜为名,物色小企业主,先后向目标小企业主邮寄虚假宣传资料。然后,刘国红等四人进行分工,由其中一人假扮买家,向收到宣传资料的小企业主谎称要高价购买大量“PA”分离膜,诱使这些小企业主按照宣传资料上的厂家电话联系货源。当有小企业主联系订货后,刘国红团伙就安排人携带原本价值2元/米的货物前往,以22—28元/米的价格卖交易。骗得货款后,他们通过更换联系方式的方法“蒸发”,躲避被骗小企业主。
通过虚构商品,既当“买家”又当“卖家”,刘国红等四人以“双簧”的骗术,在贵港城区先后骗取了小企业主磨某、岑某、唐某、李某货款共计40.15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刘国红等四人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已经触犯刑律,涉嫌诈骗罪。法院审理后认定刘国红等四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